京華時報訊(記者袁國禮)王某因開車問題與張先生髮生口角,將其鼻子打出血。見對方報警,王某將自己的臉和鼻子打出血,誣陷是張先生所打。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,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。
  據瞭解,今年3月一天早上8點多,在昌平西環北路,32歲的王某開車從衚衕上主路。因為當時車多,看到有一個空隙,王某猛踩油門斜插到主路上,將正常開車的張先生嚇了一跳,差點因為緊急剎車發生事故。張先生非常生氣,就罵了王某一句。王某憤恨不平,下車走到張先生駕駛門外,朝其面部狠打幾拳,張先生的鼻子被打出血。張先生吃了虧,立即報警。
  見對方報警,王某覺得警察來了,看到對方有傷,一定會追究自己的責任。於是他躲在自己車後,用拳頭猛打自己的臉和鼻子,直到打出了血。
  警察將二人帶到派出後,王某堅稱自己的傷是張先生所打,但張先生否認。由於張先生一直否認,警察又來到現場,對附近店鋪的人員進行走訪,尋找現場目擊證人,瞭解到王某的傷確實不是張先生所打,而是王某自傷。在取得充分證據後,警方對王某進行了說服教育,王某才承認是自傷。因王某將張先生打致雙側鼻骨骨折,經鑒定構成輕傷,其行為已涉嫌故意傷害罪。後王某母親賠償張先生6萬元。
  檢方表示,由於沒有造成嚴重危害後果,因此此次沒有追究王某的誣陷責任。  (原標題:男子打自己誣陷對方所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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